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明区校外教育机构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高明教育局   点击数:   时间: 2019-09-04 10:59:54

全区各中小学校:

根据上级对校外教育工作的最新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第八次学生校外托管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为推进我区校外教育机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加强规范校外教育机构市场秩序,促进校外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我局现就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我区校外教育机构相关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发放《给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校外培训机构)》至学生家长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其谨慎选择合规的机构和产品,提高家长自我维权和风险防范意识,省教育厅制定了《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附件1),请各学校将信件内容完整传达至全体学生家长,可采用纸质回执,也可采用电子邮箱回执,请家长们回复微信或者邮箱确认收到、知悉,发放形式由各学校自行选择。


 

二、加强宣传《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培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附件2),请各学校灵活利用家长会、班委会、电子邮件、微信群等方式、渠道,通知积极提倡和引导学生家长让学生在参与校外托管、培训过程中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全体学生家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明区校外教育机构黄绿名单》公示告知工作

按照第八次高明区学生校外托管工作联席会议的精神,结合校外教育机构“黄绿”名单认定标准,我们整理2019年下半年高明区校外教育机构“黄绿”名单(见附件3)。其中绿名单机构为符合开办要求的机构,黄名单为基本符合开办条件但需要补办相关手续的机构,“黄绿”名单为动态名单,校外托管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结合校外教育机构的整治工作对名单进行动态公布。请各学校在有序开展校内托管工作的同时,并于开学前前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方式,对在校学生家长做好最新一期“黄绿”名单的公示告知。


 

    附件:

附件1:给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校外培训机构).doc    

附件2: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      

附件3:2019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校外教育机构黄绿名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992

 

    (联系人:李煜健,联系电话:882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