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实验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作者: 实验中学办公室   点击数:   时间: 2018-09-19 09:36:35

高明实验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的内容与标准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评价维度

评价要素

关键表现

道德品质

文明礼貌

1.对师长有礼貌, 与同学友好相处

2.礼貌待人,与人和善

3.言行文明,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4. 维护国格,尊重外宾,言行得体

勤奋进取

5.有进取心

6.学习刻苦努力

遵纪守信

7.增强法律意识,具备法律常识

8.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

9.真诚待人,正直守信

10.爱惜荣誉,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情

热爱劳动

11.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2.尊重劳动者和他人劳动成果

公民素养

社会责任感

13.热爱祖国,关心他人和社会

14.乐于为他人和社会服务

1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公益活动

家庭责任感

16.学会感恩,孝敬父母,尊重长辈

17.愿意承担必要的家庭责任与义务

自尊自律

18.能正确认识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

19.能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知错就改

20.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21.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环保意识

22.具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23.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24.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学习能力

学习兴趣

25.主动探究,有学习的好奇心与求知欲

26.热爱科学,勤于思考

27在学习中遇到困难不气馁

学习方法

28.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29.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

计划与反思

30.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

31.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32.能够听取他人的建议,改进不足

独立探究

33.能够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34.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

创新精神和

实践能力

35.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36.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7.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合格

38.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合格

交流与合作

团队精神

39.关心集体、乐于参加集体活动

40.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41.团结互助,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沟通与分享

42.尊重并理解他人,主动与他人交流

43.善于与他人分享成功的喜悦

44.尊重师长的意见和教导

运动与健康

体质与健康

45.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6.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努力

47.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健康心理状态

48.有良好的自我控制和调节能力

49.能够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

50.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保持身心健康

健康生活方式

51.按时作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2.爱好体育运动,坚持参加体育锻炼

53.珍爱生命,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

审美与表现

审美情趣

54.能在日常生活和大自然中发现美、欣赏美

55.喜欢上音乐、美术课,认真完成作业

56.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艺术活动与表现

57.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

58.能用多种方式创造美和表现美

(二)综合素质等级评价标准说明

1.道德品质

需要提供的相关情况:(1)班主任期末评语情况、材料;(2)奖励或处分等情况、记录;(3)为班集体、同学服务情况;(4)讲文明礼貌情况。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A(优秀)

思想品德素质综合等级评定结果为“优秀”: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2.尊敬师长,与同学和睦相处;

3.经常热心为班集体、同学服务。

B(良好)

思想品德素质综合等级评定结果为“良好”:

1.能够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2.能够热心为班集体、同学服务。

C(合格)

思想品德素质综合等级评定结果为“合格”:

有违纪、违规行为,但改进比较明显。

D(不合格)

1.有经常性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有违法犯罪的事实和记录。

备注:凡被评为校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评价等级原则上定为A(优秀)。

2.公民素养

需要提供的相关情况:(1)有乐于助人的事实;(2)有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的事实;(3)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及参加社会环保活动的事实;(4)有关心家庭成员、孝敬父母长辈的事实。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A(优秀)

1.有自信,上进心强;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

3.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4.主动关心和帮助学困生;

5.关心家庭成员,孝敬父母长辈。

B(良好)

1.有自信,上进心较强;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较为积极;

3.能够维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4.关心和帮助学困生较为主动;

C(合格)

1.有自信,上进心;

2.能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

3.没有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不良记录;

4.能够关心和帮助学困生;

D(不合格)

自我约束力差,有损害集体利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3. 学习能力

需要提供的相关情况:(1)阶段性学习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2)个人学习计划、学习总结或反思笔记;(3)理化生实验考核原始成绩单;(4)综合实践活动原始记录;(5)校级及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书、个人的实践活动成果或作品。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A(优秀)

1.90%以上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2.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为“优秀”;

3.学习十分认真,课堂上积极主动,作业完成得很好;

4.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善于在学习中反思和总结;

5.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均达到A等级。

B(良好)

1.60%以上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且没有“不合格”的测评成绩;

2.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为“良好”;

3.学习认真,按时完成作业;

4.能够制定较为有效的学习计划,能够在学习中反思和总结;

5.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均达到B等级。

C(合格)

1.所有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平均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2.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为“合格”;

3.学习态度一般,不旷课,基本能按时完成作业成绩;

4.能够制定学习计划;

5.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均达到C等级。

D(不合格)

1.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与学习态度差;

2.有经常抄袭作业现象,考试存在作弊现象;

3.所学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平均成绩有“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4.交流与合作

需要提供的相关情况:(1)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的情况;(2)有自己与他人交流合作完成任务的记录或事实;(3)有关心集体、为集体争得荣誉的记录或事实。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A(优秀)

1.主动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

3.团结互助,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B(良好)

1.关心集体较为主动,维护集体利益;

2.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较积极,较认真;

3.团结互助,能够较好地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C(合格)

1.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

2.在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中表现一般;

3.团结互助,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D(不合格)

1.不关心集体,不能维护集体利益;

2.经常不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

3.不能团结同学,不能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5.运动与健康

需要提供的相关情况:(1)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情况及考查成绩;(2)有终结性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记录;(3)坚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4)有在某体育项目上有一定特长或有参加校级及其以上体育活动的获奖记录或事实。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A(优秀)

1.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及生活、卫生习惯;

2.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努力认真;

3.经常参加体育活动或在某体育项目上有一定特长;

4.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优秀”。

B(良好)

1.有较为良好的身体素质及生活、卫生习惯;

2.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较为努力;

3.参加体育活动或在某体育项目上有一定特长;

4.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良好”。

C(合格)

1.身体素质及生活、卫生习惯一般;

2.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基本努力;

3.能够参加体育活动;

4.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

D(不合格)

1.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

2.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6.审美与表现

需要提供的相关情况:(1)有音乐、美术课学习情况及考查成绩的记录;(2)参加艺术活动情况;(3)在艺术方面有一定特长或有在校级及以上艺术活动中的获奖记录或事实。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A(优秀)

1.积极参加艺术活动或有艺术特长,在艺术活动中获奖;

2.音乐、美术课学习努力认真,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及以上。

B(良好)

1.参加艺术活动较积极;

2.音乐、美术课学习基本努力,学习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C(合格)

1.能参加艺术活动;

2.音乐、美术课学习基本努力,学习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D(不合格)

1.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

2.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够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注意:⑴对D等级的评价特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的评价,应极其慎重,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⑵如有所列条款以外的其他材料,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并经学校评价委员会同意也可采用,采用时如何确定等级,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决定。

四、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一)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呈现方式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性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

从六个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给每一个维度划定一个等级,以A、B、C、D的方式呈现。

2.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二)评价方式与方法

1、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自评

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自我评语。

2.互评

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的要求,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自评,班级同学之间进行互评,写出评价意见。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参照互评结果确定等级。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描述中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中学生毕业标准由中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在本校公示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3-5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班级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级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