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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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实验中学学校与社区联系制度
为了发挥社区育人功能,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使社区进一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构建学校、社区整体教育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团委书记、政教主任、年级组长
二、工作职责:
社区各单位部门由学校相关各负责部门分别联系,各主管领导负责管理。德育基地由团委和政教处联系,社区实践基地由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联系。交通、消防等法律部门由办公室、政教处联系,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由政教处和年级组管理。
三、工作要求:
每期与社区联系二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开展活动,所有社区活动记录,各方反映问题,处理意见都要登记和存档。
四、具体安排:
1.建立学校、社区德育网络,邀请有关社区人士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相关教育活动。
2.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根据需要,组织学生深入社区、街道,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在实践中拓宽视野,增长知识。
3.加强社区德育基地建设,建立学生学法、敬老、助困等活动基地并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学生优良的品格和操行。
4.学校要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常带领学生参与社区实践活动,努力为社区建设作贡献。
5.实行“开放日”制度,学校的教育教学开放日,向社区、家长开放,并邀请社区人士走进校园,了解、评议学校工作。
6.每学期召开“德育网络工作会议”,听取社区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7.学校、社区要确定联系人,定期互通信息,交流情况,以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保证学校、社区协同教育的有效实施。
高明区实验中学
20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