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99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62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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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创办于2015年,为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学校现占地面积82亩,校舍建筑面积39586.16平方米,学校设施设备均按示范性高中要求配置。本年级仅在七年级和高一年级招生,现有1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715人。全校现有教职工69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高级教师24人,硕士研究生7人。
二、行政人员分工
陈国光:
职务:校长、党支部书记
职责: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财务工作;挂钩生物科组长、艺术科组。
程伟华:
职务: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
职责:分管学校德育工作;兼学校绩效考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新闻发言与舆情监控管理以及“创文活动”;兼高一年级全面工作,挂钩数学科组。
李昌旺:
职务:副校长
职责:分管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兼管校本培训(含以老带新),教育联盟交流工作;主持初一年级全面工作,挂钩政治科组和体育科组。
邓丽梅:
职务:办公室主任、党支部组织委员
职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校长管理人事;负责上级各类文件和通知的处理,对外接待和校车管理,教职工考勤和人事考核;兼管档案室、校史室和学校文化建设;兼高一级抓级领导,挂钩语文科组。
冯伟雄:
职务:总务处主任、党支部纪律委员
职责:主持总务处日常工作;分管学校安全、采购与招投标,负责基建维修及学校非教学人员(含合同制职工)管理;兼高一年级抓级领导,挂钩化学科组。
夏培荣:
职务:总务处副主任
职责:负责学校财产登记管理工作,水电与节能减排,主管学校医疗与卫生、食堂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管理,协助分管领导进行安全管理;兼初一级抓级领导、挂钩艺术科组。
许德品:
职务:政教处副主任、党支部宣传委员
职责:主持政教处日常工作,负责德育常规管理,德育科研与德育基地建设,法制与安全教育;兼内宿生管理,初一级抓级领导,挂钩历史科组。
张素平:
职务:校团委书记
职责:主管学校团委和少先队工作,协助政教处开展德育管理工作;分管学生团委、学生会和社团活动,指导学生会管理学校电视台及广播站,负责家长学校与关工委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和“创文活动”;兼初一抓级领导,挂钩地理科组。
文懂如:
职务:教导处副主任
职责:主持教导处日常工作,负责教学常规管理、学业评价、学籍管理、实验设施与教学管理、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图书与教务、教学业绩评价;协助政教处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兼高一级抓级领导、挂物理和电脑科组。
文小娟
职务:教研处副主任
职责:主持教研处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科研、学科建设与教研、课程与改革、教育国际化、职称评定;协助分管领导开展校本培训,兼初一抓级领导,挂钩英语科组。
三、学校廉政守则
廉洁勤政、秉公办事;尽忠职守、勤教勤学;
依法治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奉献社会。
四、财务
(一) 初中收费标准
应收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
一、“一费制”以内收费 | 明价[2005]78号 佛价[2005]142号 | |||||
普通生学杂费 | 人/学期 | 1122元 | ||||
1、学费(含杂费) | 人/学期 | 972元 | ||||
2、课本费 | 人/学期 | 150元 | ||||
二、住宿费 | 每生 | 730元 | ||||
三、服务性收费 | 明价[2010]26号 | |||||
1、校外活动费 | 所需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举办活动及收费标准必须报区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 |||||
人/天 | 16元 | |||||
3、校车(学校自有车辆) | 报区教育、物价部门核定 | |||||
四、代收费 | 明价[2010]26号 | |||||
1、作业本费 | 学期 | 16元 | 按相关规定免收。 | |||
张 | 15元 | 第一张由学校购买提供,第二张由学生自付。 | ||||
3、中小学校服费 | 每生 | 男472元 女469元 | 明教财〔2015〕60号 | |||
4、军训发生的食宿费 | 首先报区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收取, 收费标准由区物价局根据食宿实际费用支出核批。 | |||||
5、普通初中(职中)学生体检费 | 生/学年 | 31元 | 明教安保〔2010〕62号 | |||
高明实验中学收费许可证:粤费明[001]号之一、之二。
(二) 高中收费标准
应收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
一、“一费制”以内收费 | 明价[2005]78号 佛价[2005]142号 | ||||
普通生学杂费 | 人/学期 | 1219 | |||
1、学费(含杂费) | 人/学期 | 989 | |||
2、课本费 | 人/学期 | 230元 | |||
二、住宿费 | 每生 | 730元 | 明发改价[2015]65号 | ||
三、服务性收费 | 明价[2010]26号 | ||||
1、校外活动费 | 所需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举办活动及收费标准必须报区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 ||||
2、伙食费 | 人/天 | 16元 | 以自愿为原则,收费标准必须报区教育、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 ||
3、校车(学校自有车辆) | 报区教育、物价部门核定 | ||||
四、代收费 | 明价[2010]26号 | ||||
1、作业本费 | 学期 | 16元 | |||
2、校园一卡通工本费 | 张 | 15元 | 第一张由学校购买提供,第二张由学生自付。 | ||
3、中小学校服费 | 每生 | 男472元 女469元 | 明教财〔2015〕60号 | ||
4、军训发生的食宿费 | 首先报区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收取, 收费标准由区物价局根据食宿实际费用支出核批。 | ||||
5、普通高中(职中)学生体检费 | 生/学年 | 31元 | 明教安保〔2010〕62号 | ||
高明实验中学收费许可证:粤费明[001]号之一、之二。
监督电话:075788626220 投诉电话:075788626217
学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99号 邮政编码:528500
学校邮箱:fsgmsyzx@163.com 学校网址:http://syzx.fsgmjy.cn/